走过10年,IPTV“守得云开见月明”

新闻来源:宏辉智通 发布日期:2016-05-27 浏览次数:2019

    对于中国的IPTV行业而言,2016年或许将会成为其行业发展史上的一道分水岭,如果IPTV业务在2016年能够在诸如用户总数、业务模式创新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就极有可能会在中国IPTV行业发展史上留下浓墨重彩的一笔。


    2016年之前,中国IPTV行业可谓是大起大落,从相关部委及其行业监管机构、相对应的友商、相应地区的用户或者使用者、生态链中的各大利益群体等各个角度来看,各方对IPTV是褒贬不一。


    由于IPTV业务及技术的属性与传统广电系统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例如:IPTV业务的基本属性也是传输相关广播电视台的直播电视节目,这种业务层面的重叠就自然会与传统广电系统旗下的有线电视网络运营商发生冲突,IPTV业务的一举一动自然会引起这些友商的极大关注。


    除此之外,为了保障IPTV业务在直播电视节目方面的安全性,相关方创造了一个IPTV内容集成播控平台,而这个平台的拥有者则是广电系统指定的相应机构。这样的架构夹杂着相应地区的广播电视台、内容集成播控平台等相关各方的利益。


    这样的发展格局就需要IPTV业务在过去10年中协调各方利益体,其中主要协调的是集成播控平台和广播电视台,一旦相关广播电视机构旗下的平台方与电信运营商达成了共识,自然会引起IPTV业务“友商们的不满甚至于攻击”。


    最为典型的一个事实就是,在IPTV业务发展初期,当IPTV业务友商们深切感受到IPTV业务威力时,便纷纷指责某个南方IPTV内容集成播控平台方的负责人,并当面指责这位负责人:“历史将证明,你将是电信的功臣,广电的罪人!”


    为了缓合各利益主体之间的关系,相关行业主管机构及部门针对IPTV业务的发展陆续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及规范,例如:区域范围内发展IPTV业务最具有代表性,这也就造成了在不同时期某些地区的电信用户才能去电信运营商处申请IPTV业务,没有相应许可及指定的地区如果开展IPTV业务,则会受到相应地区行业管理部门的管理。


    就在这样一个争议不断的产业发展环境中,IPTV业务在相应地区度过了生命中最为宝贵的1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