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IPTV电视的发展

新闻来源:宏辉智通 发布日期:2015-12-23 浏览次数:2108
      IPTV电视是数字化、网络化时代催生的一种视听新媒体,它利用IP技术,依托宽带网络向用户提供直播、点播等多媒体节目,并附带有上网、可视电话、电子商务、远程教育等交互式服务。目前我国香港地区的 IPTV电视普及率达到59.5%,其中香港电讯盈科以63.8万用户位居第一大IPTV电视运营商的位置。另外,香港城市宽频网络公司、香港有线宽频通讯有限公司、香港银河卫星广播公司也都通过独立运营或合作运营的模式大力发展IPTV电视。
  香港IPTV电视市场的繁荣与香港监管宽松,渐进改革的管制政策,有效的产业价值链整合模式,面向分众市场的营销策略,以及对内容产品的重视密切相关。
  内容监管与网络监管分离的管制政策
  IPTV在香港被称为“宽频电视”。香港没有专门的IPTV管理政策,只将IPTV置于对有线收费电视等管理框架之下,由于管制环境非常宽松,而且允许电信业和广电业互相进入,使香港IPTV获得良好的发展契机。
  香港管理广电业和电信业的机构包括工商及科技局、广播事务管理局和电讯管理局,主要依托法律法规监管。其中工商及科技局为香港特区政府的政府部门,广管局和电讯局为独立的监管机构。电讯局负责本港所有电讯服务(包括通过有线及卫星等方式提供的服务) 的技术管制和经济管制;广管局负责对广播(包括电台和电视台)节目内容及质量进行监管。而香港涉及广电和电信服务的主有3部法律即《广播条例》、《广播事务管理局条例》及《电讯条例》。
  香港的监管机构实行许可证管理制度,而且秉持网络和内容分离的管制原则,所有的传输网络业务包括电信传输和广播传输,均由电讯管理局统一管制;而节目内容则由广播事务管理局根据《广播条例》进行管制。因此,香港IPTV传输网络的运营牌照由独立的电讯管理局发放,牌照数量没有预先设定限制,申请程序非常简便;而通过固定网络提供IPTV电视服务的内容运营牌照则由广播事务管理局负责发放。不过,通过互联网提供IPTV电视服务的则不受《广播条例》要求的内容运营牌照限制。但是,不管通过固定网络网还是通过互联网传输,IPTV电视的内容都必须遵循《淫亵及不雅物品管制条例》管理。《淫亵及不雅物品管制条例》要求业者必须采取合理步骤,若使用者在网上放置或传送一些被现行法规评定为淫亵的信息,需提醒用户;未满18岁者必须在成年人的监督下方可上网;内容提供者发布或提供将可能被现行法规评定为不雅信息时,应在内容出现前有警示语言,以作为自律的标准。
  另一方面,香港管理当局着眼于培育三网融合的竞争环境,在市场准入方面实行广播和电信对称式准入,鼓励电信和广电运营商相互竞争,进入对方市场,独立提供三网融合(电话、互联网和电视)业务,促进了IPTV电视的发展。2003年9月,香港政府向电信出身的运营商香港电讯盈科公司旗下的电讯盈科互动影院有限公司发放本地收费电视节目服务牌照,牌照有效期为12年。而香港有线电视业的翘楚——有线宽频通讯有限公司也在2001年获得电信牌照,在传统有线电视业务之外,同提供电话、宽带互联网接入和多媒体业务,与电讯盈科等公司展开竞争。
目前,美国和英国都已建立单一的独立国家级管制机构,对电信和广电的网络、内容、业务、运营和市场进行统一监管。香港IPTV电视市场发展迅速,加之拥有良好的法律监管体系,香港管理当局也意图建立单一管制机构,应对技术和市场的发展。2006年3月,香港工商及科技局发布了《成立通讯事务管理局的咨询文件》, 认为科技的飞速发展使得电讯、广播和信息科技之间的分界变得模糊,建议把广管局和电管局合并,成为单一规管机构——通讯事务管理局。随后,又发布了《放宽规管以配合固定及流动汇流的咨询文件》,①继续推动管制机构的融合。
  IPTV电视是跨产业的融合性新媒体。当前,我国内地对广电和电信的政府管制仍然停留在传统的行政管理和分业监管阶段,不允许两者交互渗透,直接影响了IPTV电视市场的培育。虽然囿于各种因素,内地不能马上建立单一的、融合管制机构,但是不妨学习香港依托法律法规的渐进改革之路,先允许广电和电信的“双向进入”,并且将内容和网络分开监管,涉及意识形态部分的内容管理由广电等部门负责,而传输网络则统一由电信部门管理,待条件成熟的时候再实行三网融合的混业监管。